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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不忘却的回忆(五、汤骑士)(最终篇、上)

    Feathermoon按:我本想,为了防止花过多的时间在网上,每周最多写一篇blog。然而昨天忽然文思如尿崩兮,不可抑制,故今日发奋,写下这篇文字。此乃为了不忘却的回忆之最终篇。这一系列的目的是回忆对我有重要影响的几个朋友。既然最初决定写五篇,那么现在就遵守这一诺言。以后再回忆友人,将另开一个系列,换一个名字!

        这篇文字是回忆汤的,也许会比较长,所以分了章节。嘿嘿。虽然每章相对独立,然而只有读完全部,才能有整体的感觉哦!)

      目录:第一章  总体意象 (Chap 1   General Image)

              第二章 骑士与法师 (Chap 2  The knight and The Mage)

              第三章 骑士的家庭  (Chap 3  The Knights Family)

              第四章 不同的道路  (Chap 4  Departure)

              第五章 历史给予我们的启示  (Chap 5  What history means for us today) 

    附录 参考文献  (Reference)

    第一章  总体意象 (Chap 1   General Image)

         汤,在我的想像中,不应该生活在今天,而应该在古中国,或是欧洲中世纪的战场上。 他的身份应该是一个军团的指挥官,特点则是智勇兼备。

       为了描述汤,我尝试着闭上眼睛,设想他给我的意象。我面前出现了一个广袤的原野。

         话说当是之时,黑云漫天,遮云蔽日。汤部下马步军约万人,阵于平原之上。风声唳唳,大军却寂无一声,偶闻马蹄嘶鸣。汤之军团尚,皆皂衣、皂甲、皂旗、皂马,军容整肃,杀气逼人。向军队前方望去,漫漫碧野,空无一人;再向前望去,只见数倍于汤军的叛贼军团,花花绿绿,纷攘嘈杂,列阵以待。

         贼首恃己众,见汤军不足一万,甚轻之。已而忽见敌一白袍将军,骤马奔行于阵前,厉声呼喝,声甚雄壮。其部属皆大呼以和,且拔剑出鞘,击盾以歌,威震四野。

         贼大惑。贼首乃问属下:此白袍者,必汤也。然则何以为歌?属下曰:回王上,臣也正自疑惑咧。贼首点头咂嘴不语。

         蓦地,那白袍将军一声长啸,其部下歌声立止。轰隆、轰隆,空中几声闷雷响,震动心魄,贼军不由得抬头上看。待他们再将视线平视之时,敌方一队队黑色骑兵,已然整齐挺进。那马皆以鬼相蒙面,令人望而生畏;马下四蹄,呼拉拉、呼拉拉,由缓至急,载着马上面目狰狞、手挺长矛的黑甲骑士,和着上空的黑云,铺天盖地卷将过来。

        于这万黑当中,捧着一个白色身影,那正是汤:头戴银盔,盔上白缨;身披银铠,铠覆白衣;胯下白马,马荷银甲;手掣银枪,枪锋鋥亮。后人有诗曰:“千古英雄风流将,子龙孟起莫能当。”

        霎时间,马蹄声,嘶鸣声,马撞击人体声,长矛刺入人体声,刀剑斫马体声,骑士怒喝声,贼军惨叫声,马临死前之悲号声,骑士摔下马声,兵刃相交声……共同交织成杀戮的交响曲。

        汤于敌阵间往来冲突,如入无人之境。银枪戳人太多,最终断折;遂于座下取四十斤重之链锤一副,挥舞成圈,所及之处,贼军血肉横飞,鬼哭狼嚎。汤索贼首决战,贼首惧,不敢与战,退于土丘之上,着精锐守卫三百人,皆左手盾,右手戟,圆圈御之。汤冲突数次不得入,乃大呼贼首名,斥其怯懦,贼皆丧胆。贼首令善射者五六人,持弩于圆圈内射汤,中其马。汤乃下马弃锤,拔背上所缚一对长剑在手,复入敌阵。其剑削铁如泥,破盾断刃,所到之处,贼皆披靡。

        土丘圆圈既破,贼首方欲逃遁,忽闻后军大乱。原来汤早已命精骑二支,潜入敌后方,正于此时会合矣。贼本已不利,后军既乱,无法镇定。汤乃驱兵掩杀,贼军大溃,死者无数,流血遍野,车马辎重,一时略尽。贼首奔走,仅以身免,乃大惭恚,曰:“吾为汤所折辱,岂非天欤?”

        ……

        唉,好像有点yy了。不过,从我对汤意象的描述,we may conclude

    1that he is strong in body, handsome in appearance, and fearless in spirit;

    2that he is resourceful in strategy;

    3that he is good at encouraging his subordinates (if any);

    4that he is the representative of justice and order;

    5that he is fascinated by ancient times and traditional wars.

        ……

     

    第二章 骑士与法师 (Chap 2  The knight and The Mage)

        骑士者,汤也;法师者,feathermoon也。

        法师于高三之时进入了骑士所在的班级。这是一个令人感到惊讶的班级:这里藏龙卧虎,有各种各样非常优秀的人才。在这样的班级里生活一年,虽然感到收获很大,但未必是快乐的;不过,有骑士在,法师就觉得很快乐了。当法师第一次来到自己的座位时,坐在左面的骑士便主动伸出了手,绅士般地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法师由此断定,这一定是一个不寻常的人。

        高三的生活是枯燥无聊的。刚把你从一大堆枯燥的公式符号中拖出来,就逼着你对着一个蕴涵人文哲理的题目大发感慨:这实在是非人的摧残。因此,在课间的时候,骑士和法师总要走出教室去透透气。两人的路线一般是出校门,绕着校园子转一圈再回来:回来的时候正好打铃上课。由于高三是在分校封闭上课,园子不大,使我们不至于迟到。

        转圈时谈论的话题,则涉及游戏、动漫、历史等广泛领域,总之是两人兴趣的交集吧。有时也会聊聊学习,互相吹捧一番,对对考题,或者说说他们班的历史啥的。路上有树,骑士喜欢蹦高摸树枝。法师总比骑士蹦得低一些,这并不奇怪:职业特点决定的。

        这样一来二去,班里有些同学感到很惊讶。因为骑士在班里已经呆了多年,而法师才刚来不久,那么为何两人就形影不离了呢?法师也说不清楚。有的时候,很多事情的原因是说不清楚的。好比你是做数值计算的,编的程序算着算着发散了,为什么?原因可复杂着呢,慢慢找吧。

        但法师可以尝试解释一下:那就是俩人都有着“痴迷”的性格,能够痴迷于自己的爱好当中。这里所说的痴迷,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爱。以下两个场面,或者能说明这一点。

    1)“到皓淳家去”!

        骑士非常喜欢《勇敢的心》这部电影,已经看了不下数遍。法师非常喜欢《最终幻想8》的CG动画,也已经看了n遍。双方都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以最好的方式推荐给对方,但一直没有机会。恰好骑士的好友皓淳也喜欢这些,于是俩人便决定去他家,一起交流。

        那是一个天寒地冻的早晨,俩人从各自家里出来并会合后,一起骑车向皓淳家进发。法师车座上还背着一个大书包,包里面装着ps游戏机(《最终幻想》要有ps才能看)。二人千里跋涉,从东单骑到安贞里,受到了皓淳的热情接待。皓淳的家庭影院气势磅礴,正好用于影视动画作品的交流。于是,骑士便陪着法师,看了一遍自己已经看了数遍的《勇敢的心》。法师很受震撼,从此喜欢上了中世纪战争题材的影片。

        中午三人下楼吃饭并讨论影片。下午法师则搬出ps,兴致勃勃地给二人看《最终幻想》的动画,二人亦很受震撼,法师甚是得意。然而不久皓淳之父归来,骑士与法师遂告辞。

        费了一天的眼睛,再加上天气太冷,来的时候路途遥远,法师出门便感到脑袋很痛!骑车的时候每颠簸一下,头都要痛一下,于是速度就慢了。然而骑士却急着回家,因为必须在六点前赶到。法师便道:“你先走好了,我骑不快。”骑士答应一声,遂疾驰而去。法师望着骑士远去的背影,咬牙道:“这小子,还真跑了。”于是强忍骑回家,倒在床上,发烧38度。法师之母见其背着游戏机跑到安贞里,大怒。

    2)“自己玩自己的”

        法师非常喜欢请朋友到家里玩,尤其喜欢邀请骑士。因为请别人,须得小心安排节目,不能怠慢,否则客人说“没劲”,可就令法师惶恐了。但请骑士,用不到这些客套,勤补充水源和食物,然后自己玩自己的就行了。很多情况下,骑士在这边玩笔记本,法师那边看电影,两者互不干扰,各自尽兴。或者法师向骑士展示自己在网上的战绩,或者骑士对法师展示他的绝招。

        最壮观的,莫过于两人分别玩各自的笔记本,并排坐在写字台前。法师家的写字台宽度设计很不错:两人并排玩笔记本足够容纳。玩的游戏也不一样:法师玩“魔兽”,骑士玩“神话”。两人不时看一下对方的屏幕,看看进度如何,并赞扬一番。法师的dell笔记本,散热比较差,有热量都窝在硬盘上;骑士的compaq笔记本左边开一个口,热风呼呼地吹出来,吹得法师手上也热乎乎的。

        (阅读理解小测验:法师坐在骑士的左边还是右边?)

        ……

        后来,俩人高中毕业,不在一起上学了,一起玩的机会也就少了。然而还是保持着定期的会晤,或者通信交流。两人的通信颇具内涵,远非“你好”“最近怎么样啊”“最近忙吗”所能比拟。这里公布两篇参考文献附在文章最后,如果您不相信的话可以参考哦。

     

    第三章 骑士的家庭  (Chap 3  The Knights Family)

        骑士经常去法师家玩;而法师却没去过骑士家,不由得忿然。于是在两人上大学后不久,骑士请法师到他家去了一次。本章说是写“骑士的家庭”,但仅仅凭法师这一次去,是远远不能理解的。也只有试着写写看了!

        法师本来想坐公交车或者骑车到骑士家。但是骑士的父亲却开车来接法师。这可让法师受宠若惊而且不好意思了!坐公交车或者骑车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于是法师一上车便先谢过。骑士的父亲开始海阔天空的聊开了,话题遍及时势政经;且不时发问,考察法师对这些话题的理解。法师当时还不过刚上大一,和小屁孩差不多,微积分才刚开始学,哪懂得这些。遂以平日耳濡目染之教条对答之。骑士父亲叹曰:“THU的学生怎么能这样说捏?”言下很是失望。法师大惶愧。

        随后到达骑士家。骑士父亲教育甚严,俩人玩了一会游戏就不敢玩了,叹。于是只好到处参观一番。骑士家的DVD/VCD真多!不过让法师惊叹的不是这个。偶然去骑士父亲的书房,看到一本很厚的英文书,大概是经管或者法律的吧。据骑士说,他父亲本来是搞管理的,现在正在攻法律。法师不由得肃然起敬。又看到骑士桌上放着的单词书,很多单词法师都不认识,暗想:“为啥上了不同的大学后,两人的生活差别这样大哪?”

        午饭时,骑士父亲又聊了很多话题。很多都是法师从来没听过的,仿佛见到了新的天地。骑士好像很敬畏他父亲。是果真如此,还是为了在客人面前尊重父亲的权威?

        在日本的动漫中,常常有这样的景象:女主人公是平凡人家的漂亮小女孩,男主人公则是豪门的公子哥。于是女主人公第一次到男方家里时,看到豪华的装饰,宏大的气魄,总要用夸张的声音喊一些什么“強い~~~すごい~~~”之类。法师去骑士家也有这种感觉。但震撼法师的,不是骑士家的豪华,而是他家人的能力。法师也不是小女生,所以不会尖叫,只会点头道:“嗯,不错,真不错。”

        法师常常想,骑士的家人这样强,一定能给予骑士很广阔的人生视野,以及丰富的经验。骑士父亲的勤学也震撼了法师。法师觉得骑士和他父亲很像,尤其是说话的情态,也许他真的受了不少父亲的影响。

        什么事情都怕比,一比就出了麻烦。法师不仅爱对自己苛求,有时对自己的家人也苛求。看到了骑士的家庭后,觉得十分羡慕。法师有时甚至想,倘若自己的父母也那么强,那该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

    所以,当看到自己的父母没事就看电视剧的时候,便批评道:“老看电视剧降低智力,你们应该多看看书;或者学学英语――以后出国了怎么办?”当看到自己的父母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时,便不耐烦道:“你们不要总是纠缠在这些无聊的事情上,像小孩一样不成熟。平时多看看书,多学习点东西,视野开阔些――人要不断提升自己啊。”父母每次听到这样的说话,一般不吭声。

        然而法师不久就发现自己的想法是很愚蠢的。因为他突然有一次感到父亲的伟大:父亲从来都是默默的扛下家庭的重担,再苦再累也不说一声。这种沉默的,包容的品格,难道不就是父亲给儿子最好的教程吗?法师忽然感到自己是很渺小的,向父母提出了过分的要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态度,为何要强迫当了一辈子工人的人去读书学外语呢?无论父母本身情况如何,他们都在以自己的方式爱着自己的孩子,他们的爱就是给孩子最好的财富。不能理解这爱的孩子,是应该感到羞愧的。

        于是,由去骑士家这一趟引发的思考,使得法师完成了人生中重要的一课。

        下午,俩人看了一会电影,法师就告辞了。骑士父亲又开车把法师送回家。法师又道谢。这次骑士父亲有些不高兴了,认为这是见外。但法师直到今天还认为,虽然和骑士是好友,但麻烦他父亲接送仍然是一件不好意思的事情。

        法师有时想:骑士家庭的强悍,有可能也会转化为一种负担:因为骑士一定想要超越他的家人。

    为了不忘却的回忆(五、汤骑士)(最终篇、下)

    第四章 不同的道路  (Chap 4  Departure)

        法师和骑士上大学以后就分开了。一个在所谓的名校学悲惨专业,一个在另外一个学校学热门专业。俩人虽然是好友,但也一直在暗中较劲:毕竟俩人都是要强的人。但是上了大学以后很难比较了:专业不同,以后发展的方向也就不同。

        法师常常自问:俩人选择的这不同的道路,究竟哪条更好一些呢?

        表面上看,法师的学校牌子风光一些。但学的专业却是把人往实验室或者军事基地里面引的,虽然崇高但回报未必丰厚。更麻烦的是,法师的智力水平很不适合他的专业。所以法师经常感到不很得志。吭哧吭哧学了半天学的很费劲,还学的不是很好。

        表面上看,骑士的道路更风光一些。热门的专业,毕业以后有丰富的回报。骑士大四的时候去日本交流一年,而后工作一段时间,目下在米国继续深造,前程一片大好。法师很羡慕,甚至怀疑自己这个大学上得是否值得。因此每次骑士称赞法师的学校时,法师总是默然不语。

        法师不知道,骑士是否感觉自己适合那个专业?没有交流过。实际上,上大学以后,俩人的交流就不多了。更多是通过信件(见参考文献),不如每天当面交流来得直接。

        距离感有时是令人感到怅然的。当两个好友多日未见,突然碰面,会怎样交流呢?

        鲁迅在《故乡》中写“我”和闰土阔别多年之后的会面,那一段描写的是一段人生的大悲惨事。两个儿时的朋友张大以后隔阂如鸿沟,见面的一句“老爷”道尽一切尴尬和无奈。法师每次读到那里都会和“我”一样感到寒意。

        骑士从日本回来后俩人曾见过数面,所幸没发生那样的情景。不过在一次同学小规模聚会之后,骑士开车回家,法师和其他几人都是骑车回家。骑士从后面赶上他们,按了一声喇叭。法师从暗色车窗外向里望去,看到骑士在挥手微笑。法师心中感到一丝不快,心情顿时低落了很多。

        这不是无端的多愁善感。法师的母亲曾经与她几个弟妹共同干事业,因为经济利益的关系吵得一家人翻脸不认。法师的父母因为投资太多,十分节省,平时去干事业的时候都是坐火车、坐公交,到某些路段则徒步走。其弟妹却有私车,驰来驰去,甚是惬意。一次,法师的父母在路上走着,其两个妹妹开车从后赶上,按了几声喇叭,却不招呼法师的父母上去。二老回来既感愤怒,又感寒心。

        当然,骑士的那一声喇叭远没有那么严重,但总之是勾起了法师不愉快的回忆,也引发了很多思考。写道这里,法师也不想再多说了,因为说也说不清楚。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男生之间做好朋友,友情是铁打的。但如果说这友情有一点脆弱的地方,那就是男生都自尊心很强。倘若若干年以后出现了“我”和闰土的现象,不知两人如何对面?

        这不仅仅是法师和骑士之间的问题,也许是一切好朋友之间的问题。

     

    第五章 历史给予我们的启示  (Chap 5  What history means for us today) 

        法师总觉得回忆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下定决心写一篇回忆是不容易的。原因么?很简单。记忆是一本很厚、很古老、很陈旧的书。你须得费力翻动它:因为它承载了太多的内容;你须得仔细品读它:因为它文字深奥,也许你自己都难以读懂;你须得小心对待它:因为它的纸张已经很脆弱,很容易被你损坏。

        如果你太沉迷于这本书,也许就想要回到书中的世界中去。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法师便萌生了这样的念头,希望与骑士回到一起看电影、打游戏的时代中去。那时候没有对明天的烦恼,只要写完作业就行了;那时也没有对未来的迷茫,反正就跟着大家一起上学呗;那时有的只是憧憬和享受,只有痴迷地陶醉于虚幻的世界中,寻找自己模糊的梦幻。

        总是定格在一刻的人生,是无聊的;然而匆匆向前的人生,虽然总能给人以新意,却未必是快乐。但我们无法选择定格在一刻的人生。所有的人生都只能定格在记忆的书里,而不是现实当中。

        因此往事不可追。法师现在所能做的,也就是翻动一下记忆的书,yy一下,写下这篇文字而已。聊以自慰吧。

        法师的母亲这时走过来,看到法师噼里啪啦地打了这么一大篇东西,以为是在给日本游戏写攻略,斥曰“有病”!

        法师不由得微笑了:也许真是有病也说不定。那么这笑可以算是傻笑了。

     

                                                                          2007-3-9

     

    附录 参考文献  (Reference)

    1)关于游戏中的多元化――骑士给法师的信

    法师:

        在QQ中有些事情说不清楚,还是发邮件说一下吧。

        首先是关于玩《暗黑破坏神》的事。我想玩游戏的人每人都有自己的追求、目的。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状态下玩不同的游戏会有不同的心态。有的人玩游戏,上来就调秘籍,以不断的虐敌人为乐趣,大概是因为现实生活压力太大,在游戏世界里发泄一些情感,体会一下所向披靡的感觉。用他们的话就是:玩游戏就是图个爽;有的人则是理智的、严谨的对待游戏,将游戏当成有一个挑战自我的机会,他们会将自己的智慧、毅力与情感注入到游戏世界里,就像在现实世界拼杀一样;也有人玩游戏既不是为了发泄,也不那么认真,就是为了放松一下,寻找乐趣;当然还有人将玩游戏是为了找寻自己的梦想,这种人多是喜欢梦想的人,就像我一样。

        很难说我属于哪种人。有时候我喜欢发泄,就调出个牛人到处为非作歹一通。或许你会觉得只有弱者才会通过这种伎俩发泄感情,不过每个人都有软弱的一面,我们要做的不是掩盖或者遏制,而是坦然面对并疏导。这样的发泄虽然并不高明也不好看,不过达到效果就行,何苦在乎别人呢。有的时候我会很认真,就像玩帝国、神话或者英雄无敌时,玩这种游戏,即使看到自己被虐,也是一种享受。看到自己的骑士们面对大批凶蛮的敌人毫不退缩,英勇杀敌,战斗到最后一滴血,很有种悲壮的美。不过更多时候是我带着大批人马把敌人圈在一座小城慢慢的。。。有时候玩一些RPG游戏,就是在找寻自己的梦想世界的时候。看你玩FF9时我就有这种感觉。玩《轩辕剑》时也有。当然,玩一些卡通游戏就是为了找会儿时的乐趣,甚至跟人联网玩CS也是一种为乐而玩的感觉,热热闹闹的。

        但是我觉得无论一个人属于何种人,也不能说其他类玩家如何如何不好,根本就是瞎玩,等等。我们这就有人这样,看到别人使秘籍或看攻略就爱别人,说他们玷污了游戏。实际上真正玷污了游戏内涵的正是这些自以为真正在玩游戏内涵的家伙。

        游戏是个多元化的东西,每个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所需,都能按照自己的方式找到价值或乐趣,这就是一个成功的游戏。就像电影,有人需要刺激,有人喜欢思想。但不可能一个人无时无刻的在看法国电影,人有时就需要一些低级快感,否认这点就是伪君子。

        玩大菠萝初期,每个人几乎都是在挑战自己。不过等你真的打通几遍后,你会逐渐转移乐趣。毕竟,电脑boss再强大,也不及你随时回城,没事就吃药,甚至死了还能绕几个弯捡回装备继续作战厉害(从这点说,大菠萝的boss比一般RPG的boss可怜多了)。每个游戏玩多了你都会发现它的程序性。这时候,你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兴趣,尤其是在你练到40级以上时,连挑战自己的机会都没了。虽然这些机会都是游戏设计者费尽脑汁调试好的,既不太容易也不太难,如你们老师所说。这时候你可能就会将这个游戏仍到一边,开始通过玩别的游戏体会其他设计者给你设定的这种机会。但是你也可能发现这个游戏另一个乐趣——寻找装备。这就像探宝一样,有着无穷的随机性,令人神往。这也是它与《赵云传》最大的不同。虽然你可能打了许多次关底都无甚发现。但一个暗金发现会令你欣喜若狂,一扫前面的郁闷。这时候打人完全是一个过程,而西方人所特有的好奇执著衍生出来的对新奇宝物的未知性的探寻欲望则成为了乐趣的主题。

        我想等你玩到一定级别时,说不准也会喜欢探寻装备呢。补充一点,我自己并不十分爱打装备,大概就属于打了几遍就不爱玩了那种,但我理解那些爱玩者的心情。

        说到拳皇,我觉得这可不是比谁反应快或者手灵巧的游戏。他确实需要很多智慧。它的防御体系、滚体系以及发招体系等做的十分完美,尤其是97。真正会玩这个游戏之后,两人的决斗就在于抓漏。制造假象使对方以为自己出了漏,再防住其进攻,待其收招时予以打击。这个游戏还要求极好的心理素质。总之是款十分精彩的对抗游戏。难怪至今仍为捧为经典格斗游戏。

        英雄无敌3简直就是一个电子象棋,它蕴含的智慧因素更多,而且你可以慢慢思考,就像三国志、文明一样。你若不会玩,会觉得很无聊。会玩后,会觉得很好玩。到时我给你玩几盘,你大概就会体会到其中的智慧乐趣了。

        我寒假从1月中旬到2月6号要全天上新东方英语课,不知道有没有时间找你玩。最近看了几部好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你有机会一定要看,我已经买了DVD。

        《猎人》在你那吗?还喜欢吗?最近的猎人好暴力,有点恐怖了。富间想什么哪!

        好了,就聊这么多。你一般什么时候上QQ?我在学校就可以跟你痛快得聊个够了。祝你全家安康快乐!

                                                                                     2003.12.?                                                                                        北京

     

    2)点评央视的金庸剧――法师给骑士的信

    骑士:

    看到你开始接触射雕和“剑心”我很高兴。不过我有我的看法。

    总体来说,射雕是一部令我失望的电视剧。我认为它与笑傲江湖相比有很大退步。

    看到前56集,我很激动。因为我看到了心目中酝酿已久的场景。江南水乡,蒙古大漠,英气逼人的丘处机,性格各异的江南七怪,还有悲情人物梅超风。然而到了后来越看越不对劲。剧情变的令人大惑不解:次要情节拖拉冗长(杨康与穆念慈的爱情写的太虚假,吃力不讨好),主要情节敷衍了事(王处一与郭靖勇闯赵王府的惊心动魄实在表现得过于简单),人物刻画极为草率(彭连虎,沙通天,还有裘千仞都是很了不起的人物,但在剧中被人戏弄的一钱不值,导演对反面人物的处理态度尚不及日本动画)。整个剧拍的很急,一点都不到位。如果你仔细读过原著,一定会与我有相同的感觉。

    我并不赞同完全遵从原著,而是客观的追求完美。原著写的不够的地方就要有勇气改,例如梅超风就改的甚好,九阴白骨爪的刻画极为到位,我已想象不出比那更好的设定了;但原著写的好的地方就应该好好保留并认真表现,敷衍的态度是令人愤怒的。一灯门下的渔樵耕读四大弟子基本没有拍出原作中的鲜明特点,令人失望。至于东邪西毒北丐南帝的设定则差强人意,人物特点改了一些,但不如原著的感觉好。

    是央视没有能力拍好吗?不是。

    我之所以说这部剧比“笑傲江湖”是倒退,是因为它正在向港台剧的感觉靠拢。无论是不是忠实原著,我都希望看到导演对某部剧的理解,然后再来评判其理解是否到位。笑傲江湖就很好地表现了导演的一些思想。书中表现小说主旨的地方被一一重点刻画:刘正风与曲洋对于自由的渴望与对现实的无奈与洒脱,任盈盈避世的桃源——绿竹巷,东方不败的悲情一面,江湖的风云变幻与人心莫测,等等。导演花了大量笔墨来表现意境与思想,而不是单纯地完成情节。这就使得剧中主要矛盾——风波险恶的政治斗争与逍遥快活的避世思想之间的矛盾表现的异常清楚,远胜于港台念台词般的垃圾剧。情节是表现思想的依托,如果过分重视情节,就不能有高品位的欣赏水平。第一遍看小说要注重情节,但看电视剧时,情节已退居次要地位,因为它比书有更多的表现方式。居然有人说港台的金庸剧拍的好,因为“情节紧凑”。如果想看紧凑的情节,去看警匪片吧。武侠剧注重内在精神与更多的人性的思考。我不得不说:也许是商业利益的驱使,射雕拍的相当失败。

    当然,笑傲江湖不是完美的,射雕中也不乏可圈可点之处。将其中人物按成功程度划分三等:

    1等:丘处机,王处一,江南七怪,梅超风,郭靖(少年),欧阳克,还有一应蒙古人物;

    3等:黄蓉 (没有配音是失误。黄蓉这个人物很难演好,谁演最高也只能评2等),周伯通 (剧中顽皮表现得令人有些烦), 以及上面批判过的那些。

    其余人物评为2等。

    无论如何,我都会支持央视,在外人面前我还是赞扬射雕的。然而央视的表现正在令我逐渐丧失信心。

    今天就写到这里。以后再聊别的话题。希望听你的意见。

                                                         

                                                          法师   03.3.14

     

    (feathermoon向读完“回忆”全篇的您致敬)

    为了不忘却的回忆(四、Ms Chong)

         今天翻抽屉,忽然看到2张初中班级成绩单,大概是当时老师在家长会上发的。第一张是初三10月的期中考试,排名为:
     
                            语文         数学          外语         政治          物理         化学         总分       班级名次     年级名次
     feathermoon      106          119          98            79            95           80          577            1              1
      ......
     Chong              105           113          98           75            96           78          565             3              4
         第二张是随后11月的月考:
     Chong              116           110          98           80            98           78          580             1               1
     feathermoon      110           111          98           76            95           79          569             2               2
     
         我还翻出了一些以往的信件。看着这些旧物,我慢慢地微笑了,记忆无法抑制地铺展开来。然而我的微笑中带着凝重,我知道这回忆并不轻松。
         Chong是我的同桌。虽然调过几次座位,但印象中我们的地理位置一直比较近。她聪明、漂亮、开朗、热情,而且直率而豪爽。在我认识的女生中,感觉她最接近小说中侠女的形象。但如果要让我说她像哪个侠女,却说不上来;她只像她自己。
         Chong和我可以说一直是竞争对手;虽然彼此未必这么想,但事实上是。从初二开始,我们与班里另一个同学轮流执掌“班里第一”的交椅,一起垄断前三名。而我们在班里的名次一般也就是在年级的名次。可惜的是,在最重要的中考中,我们全考砸了。这是后话。
         虽然成绩上差不多,但班主任李老师对我们的评价却不一样。在她眼里,Chong是靠自己的聪明灵活;而我是靠“死学”。也许是漂亮的女孩子更惹人喜爱吧,Chong一直是她的掌上明珠。初中时虽然知道,但印象不深。直到前阵子与Chong和两个同学一起去和李老师家里聚会,才切实体会到。当时我们围坐在一桌,她对我们几个逐一评述:Chong是“学学玩玩”,而我是一直“死学”。两个人天赋才能的高下之分,在她心中便这样判然了。下楼吃饭的路上,和她走在一起,又问我道:“现在还一直傻学呢?”我心中黯然,但抬起头微笑地,和她解释起为什么要读Ph.D.。
         也许她一直并不真正了解我。我并不愿意去辨白自己“不是死学”,辨了也没人会信:你成绩那么好,不是死学是什么?但我在那次聚会上痛苦的发现,和Chong的这种竞争关系,终究还是毁了我们的友情。
         便是在这聚会上,Chong笑对我道:“你不是说你当时用了什么手段拿了那三好生的6分,是个秘密么?现在毕业这么多年了,秘密该告诉我了吧?”我在脑中搜索了半天,方翻出这尘封已久的事情来。然而头绪甚乱,当时便答道:“我有说过么?”
         现在记忆清晰了。当时本班似乎只有一个市三好的名额,有此名额者可以在中考成绩中加6分。由于初三第一学期期末全区统考中,我成绩年级第一,遂拿到了这一名额。然而当时校长要求我报高中志愿时,把本校作为第一志愿。众所周知,本校是出了名的烂校,但凡有点实力的学生(譬如Chong、我),无不想着考出去。我怎么会接受这样的条件呢?校长便命李老师对我进行劝说,并暗含威胁之意:若不报,就不给这个名额。我便没有立即答复;等市三好的名单在4月报经北京市批准后,于5月报志愿时仍然报了二中。校长后来也没管。
         如果没有这6分,我上二中就要交二万多的“自费”了;而如果有了这6分,Chong也许能上五中。
         其实这件事情和Chong并没太大关系,主要是我和校方的事情。当然,如果我放弃了这6分,Chong就能拿到。但问题是,我为什么要放弃这6分呢?如果我放弃了,证明拿了这6分的人不能报其他的学校。那么即使Chong拿到了这6分,也只能报本校了。如果这样,她拿到这6分又有什么用?
         但这件事如果不解释清楚,Chong也许会认为,我用了什么龌龊的手段“抢”了她的6分。然而我已经不想再当面对她解释了;便是解释了也未必肯信。我被这种竞争的关系搞得精疲力尽。和别人竞争我并不惧;但以友情为代价未免太昂贵了!Chong在聚会上问我的那句话,使我知道她内心深处仍存有此事;尽管她可以轻松的说:“开个玩笑,你也认真?”
         可以肯定,我不是一个大度的人。自己的成绩很优秀,却一再被扣上“死学”的帽子,能力上遭到否定。这个心中的阴影不时便会发作出来,牢骚也就有了。记得一次早自习,与旁边一个同学肆无忌惮地说了一句嫉妒Chong的话,还以为没人听见。回头时却猛然看到Chong气愤的眼神。她只看了我一眼,便又低下头写作业。我当时装作若无其事地回过头去,心中却大悔。我知道自己已经犯了一个大错并伤害了她:以同学和朋友的身份和别人说坏话。从那以后,每当回忆起我和Chong的友情,就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一幕:既然对她心怀不满(也许是把对老师的不满转移到她身上),为何还要做朋友?既然做了朋友,为什么还要说坏话?在鞭挞自己虚伪的同时,我也一直对她抱愧。
         她是一个挺大度的人。我们并没因这件事而生分。后来分别去了不同的高中,见面的机会也极少了。
         在我的抽屉里保留着几封Chong寄来的书信。高中时代也许是我生平唯一一次与人用书信交流了:彼此写一些对学习生活的感受,了解一下对方的近况,相互鼓励等等......在其中一封信中,她抄下美国诗人桑德堡的一首诗:
         “我告诉你昨天是已停止的风
         是落下西天的夕阳
         我告诉你世上没有别的东西
         只有一个充满明天的海洋
         一个充满明天的天空
         我们在日落时光 明天又是一天”
         我记得大概是我在上一封信中,吐露了高中生活的疲劳与迷茫,她便用这首诗来鼓励。可惜我没能感谢她的来信。在我这里还保存着一封从未发出的信,开头这样写:
         “Ms Chong, 小弟于8月12日收到你的来信,于8月17日开始赶写作业,昼夜勤作息,一直赶到8月31日下午1点(2点就返校了!),此刻终于得了点空闲。明日便要开学,不过我们不上课,直到9月4日才上。终于可以轻松3天了!感谢你送我的诗。......(后略)”
          这封信写了近4页,但没完成,最终也没寄出,我们的笔头交流就此中断。
          那个假期我的确作业比较多。不过从我的话也可以看出是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真要是想写,恐怕再忙也可以腾出时间的。也许是厌恶了自己的虚伪,这封信终究决定不再寄出。自己看到这样的开头都要羞。这也算是正视自己吧......
          往事不可追,不可追。我能做的,也只是在这接近午夜的寂静里,把这些信和那两张成绩单整齐地叠放在一起,慨然收入抽屉,封进那个年代的记忆中去。
       

    为了不忘却的回忆(三、Amy)

        “回忆”系列好久没写了,俺真是懒。原本计划写五个人,后来意识到这是个虚数:在我生命中留下深刻记忆的友人决不只五个,然而究竟是几个呢?不愿细想,故无定论。
     
         Amy 是俺的高中同桌,一个活蹦乱跳,爱说爱笑的女孩子。她有着人见人爱的外表,银铃一般的笑声(不一定是银铃,总之好听),一口颇地道的、流利快速的北京话。这些特征也许是人们的共识了;而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聪明的大脑!~
         我高中也算是个小市重点,同学都是蛮强的。然而在班里,Amy的聪明无疑是首屈一指,也许只有坐在我后面的另一个女孩--hill能与她媲美。诸位可以想象,处在两大高手包围中的俺,有何等的压力。每次一发卷子,由于都是从前面传到后面,hill的分数我总能看到的;Amy的分数我侧目也能窥得。于是压力便产生了。
         衡量一个人聪明与否(智商高否)自然要看数学。Amy学数学便是驾轻就熟,毫不费力;与我吭哧吭哧的惨状形成鲜明对比。记得高一第一次期中考试,我拿了一生中罕见的红灯--57分,而Amy是97。她把卷子发给我时还问了句:怎么考的!?我绷着脸接过卷子,那心情简直沉到地下了。分数的差距靠努力可以弥补,天资却是不可强求。Amy可以说是个全能:理科出色不说,人文方面也颇有心得。红楼梦里的名诗随口能背出;还替老师讲过一次语文课(我们语文老师是个强人,能受到她的赏识着实不易)。其实出色并不难,难在她学这些东西都不费力。别人要静下心来做一段时间的东西,她轻轻松松很快就能搞定,这一点让人不得不佩服。 
         虽然与这位同桌在地理位置上十分接近,但一开始并没有什么交流。直到突然发现对方也喜欢《幽游白书》,才开始相互了解。我是一个电子游戏动画漫画通吃的家伙,来到高中,从没想过班里能有多少与我志趣相同的人。然而突然发现Amy竟然是同道中人,那兴奋实在不可抑制。她恐怕也是如此。我们于是在课间时大声谈论《白书》里面的情节,说到会心之处便一齐大笑,惊动四邻也不顾了。
         从那以后,与Amy在漫画方面的交流自然少不了。通过这些交流,也与班里其他几个同道熟悉起来。兴趣真的是能联系人啊!而且联系得是如此的自然!在那以前,我看得都是打打杀杀充满暴力的,壮烈而又幼稚的少年漫画;从那以后,我颇接触了一些柔情和唯美的少女漫画,并且突然迷上了临摹(其实就是照着画)漫画中的人物。高中生活是如此的单调,以至于我把追求兴趣的心都放在这上面了。可惜我对画美女没有天赋,画的帅哥倒是颇受本班女孩子的喜爱(^_^炫耀一下)。
         和我比起来,Amy才真是叫画漫画。我完全是模仿,不是在画;Amy画出的虽然外形上不一定和原作很像,但神态很似。我是“描”,她是“画”,从这个角度说,她更适合去创作。我家里至今还保存着一张她画的妖狐藏马。
         不过Amy虽然是女孩子却不很喜欢主题单调的少女漫画。她更喜欢有创意的、透着点稀奇古怪的漫画,富坚义博的作品正和她口味。
         不知道是Amy本身的喜好,还是由于她喜欢漫画,还是由于他人的诱导,她竟然也喜欢玩电子游戏!而且是与她gg一起玩ps2!ps2啊,我一直想玩而玩不了的机器~~~馋涎欲滴啊~~电子游戏可能对于我来说已经属于过去了。
         说起电玩,脑中满是和Amy吃快餐时,她一手持刀,一手晃悠叉子,和我聊“生化危机”的样子。这是不久前的事情:她已经是研究生了,却仍保持着高中时代的活泼与明快。虽然经历了不少世事,表面上慢慢变得稳重和成熟了;但潜藏的性格是无法改变的,一旦有外因诱导,仍然会清晰显现出来。我很庆幸近6年的大学生活没有磨平她的棱角,当我看到对面的她仍然是自己熟悉的那个同桌时,感到莫名的喜悦,仿佛又回到了高中时代,与她一起大谈《白书》的情景。
         Amy的天赋和才能,如果能够辅以大志,也许真的能够叱咤风云。不过据我不细致的观察,她似乎只想与自己所爱的人过平静愉快的生活,像任盈盈一样。人各有志,谁知道呢?
        (附图4张:左下为Amy的藏马妖狐,有些不清楚,因为她落笔比较轻。她的画神似,尤其是那两个耳朵!
                     右上和右下为在下所作。
                     左上为本班另一位女同学刘菁大作。她的画非常精细!叹本班真是能人辈出啊...)
        

    为了不忘却的回忆(二:李大师)

        一个月没来这写东西了,原来自己是这么懒的人。每做一件事情,总是不能坚持。今日上线,偶然看到好友留言,甚是感动。于是继续回忆之旅。
        今天回忆第二个朋友--李大师。
        李大师者,姓李,讳淼,北平人也。请不要误会,这小子不是什么大师。大师是什么境界?王国维那是大师,爱因斯坦那是大师,Sarah Brightman也可算是大师。但李大师就不行了。他毕竟还只是个研究生。这里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只是客观的说事。当然,李大师以后完全可能成为真正的大师。
        那为什么还要称他为大师?这里面有一番典故。
        认识李大师是在初三。李大师原来所在的班集被拆掉,他于是被调到了我们班,坐在我后面。我们在一起学习了有一年之久。在这之间,他叹于我的分数,称我为“大师”。这本身是滑稽而荒谬的,因为分数这个东西没有实在意义;高分低能的人有的是。我向来害怕别人赞扬我的分数;但李大师对我的称呼却一直保留了下来,直到现在。我于是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称之为李大师了。
        这充分体现了我拾人牙慧,无所创见。
        然而全无创见的我,竟能和李大师作为朋友一路走来,不免也是一种幸运。李大师为人正直,直率;为了自己的理想奋斗着。他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一直为此而努力。应该说,李大师这一路并非一帆风顺;但他有我没有的坚韧。
        他也有他的怪异;更多的是知识分子的酸气。这一点也和我颇为相似。我觉得这种怪异,乃至知识分子的酸气,来自于不自信,甚至是自卑。不知道李大师是否同意这个尖锐的论断。
        我有时总想,初中三年同学那么多,现在大多形同陌路了;而只与李大师相处一年,为何却能一路走来?地理位置无疑是一个原因:前后桌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更重要的是,我们有着相似的追求;我们有着相似的性格;甚至在专业上都很相似。
        这一切都使得我们在用相似的思维来思考问题。这一点很重要。如果两个人不能在思维中找到交集的话,是无法成为朋友的。我想我们每个人,在遇到某些人的时候都可能会有这样的感觉:就是感觉和对方是两个世界的人。尽管礼貌地交谈着,心中却清楚地明白:彼此属于不同的世界,道不同,不相为谋。
        作为朋友,就是要有相同或相似的“道”。我和李大师都属于循规蹈矩而热爱学习的人,这和很多人不同。我们被称为“书呆子”。
        循规蹈矩本身并不是“书呆子”的源泉。循规蹈矩和锐意革新本身是进取的两种方法,两者都没有绝对的对和错。书呆子的特点是过于沉湎于书本,其他方面能力较差。
        对于我们是否赞同这个称谓,这里就不直接讨论了,以免和称别人为“书呆子”的人一样加入自己的主观偏见。我们虽然承受了这一称谓,但却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自己的路。我想这是难能可贵的。当背上了一个也许本不属于自己的名号,走上一条有争议的路时,我能够有李大师作伴,感到幸福和幸运。
        李大师在控制自己方面做的比我出色。我是各种电玩无所不涉,玩物丧志;李大师却能远离这些精神鸦片。然而他终究没有大彻大悟。他只是在约束自己;他本人,还是认为电玩是一种美好的事物。记得一次聊天,他爆料:“以后上了班挣钱,一定买个ps2,把游戏好好玩玩。”我大惊,因为我从来没想到他会对游戏感兴趣,也从没有想到他有买ps2的欲望。但同时我认为:他这一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了:因为他不是个喜欢游戏的人;以后也不会有那么闲。
        游戏(包括上网)在我看来,是一种及时行乐的方式,就像快餐一样快。但营养却少的可怜,甚至会起到负面作用。因此我自己已经远离了他们,也强烈反对李大师和他们接触。
        近来我们又有了相似的追求,那就是要搞定GRE.虽然本身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考试,不过对中国考生的魅力还是十足的。GRE好像从某种意义上说,变成了智力和记忆力的测试;而我和李大师,尽管是被迫的,却有点陶醉于这种测试。
        不久就要和李大师进行每假期一次的例行会晤了;到时问问他是否赞同我的观点。

    为了不忘却的回忆(一:天罡)

        在这个系列中,我想回忆我的五个好朋友。说回忆,可能有点莫名其妙:毕竟我们的友谊延续到现在并且将一直延续下去;这里所说的回忆,主要是回忆过去的一些事情。由于个人性格原因,20多年来朋友并不多;即将回忆的这五个人,却是令我一生难忘的。我感谢他们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今天要回忆的是“天罡”。请注意,他名字中的这个“罡”,不是“刚”,也不是“钢”,而是“罡”。再请注意,这个字读“gang”,而不是“zheng”!他曾因为自己的名字被人这样搞错而哭笑不得,尤其当对方是中文系教授的时候。沿用我们日常的称呼,下面称之为“小罡”。
        小罡和我从小一起在胡同里长大,相互之间可算是颇为熟稔了。其实他并不是我在该胡同里认识的第一个小朋友。还有一些其他小朋友,可惜后来都不来往了。不过,也说不上什么可惜:朋友这种事情是勉强不来的;好比恋人。我所说的”朋友“,是真正可以一生肝胆相照的,而并不是广义的朋友。
        窃以为,要成为朋友,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1)兴趣之间有交集;
        (2)性格默契。
        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倘若只有(1)而没有(2),那么两个人就只剩下追求兴趣的快乐,一旦兴趣丢失就无话可谈;倘若只有(2)而没有(1),那两人共同的时间可能就会比较乏味。这两种情况,我都是遇到过的。
        当然,小罡和我具备了这两个条件。
        我们的兴趣是从游戏到漫画到动画。hoho,看似很堕落的样子,但这是我们实实在在的兴趣。我们从小就喜欢上了游戏,从红白机到后来的ps。双方的家长管教严肃,我们的兴趣在夹缝中成长。当时家里对我们游戏的时间是有”限额“的:一周一次。因此,当我的游戏时间来临时,会叫着他;当他可以玩了,就叫上我。有时,我们还会互相把对方拉到家里,以客人存在为理由要求家里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当然这招用多了就不灵了。如果实在没的玩,我们就跑到胡同口的商场里,看着游戏机柜台眼馋。偶尔也会恳求管柜台的阿姨施恩让我们玩一会;被拒绝之后则在回家的路上鄙视她一番。
        那时我比较霸道。不但强行要求小罡玩我喜欢的游戏,还经常抢占他玩的时间。现在想想,很为自己的自私而惭愧,也很为他的大度和容忍而感动。
        阴差阳错地,小罡接触了”机器人大战“系列。他从红白机的游戏起步,从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不但在各种游戏机上都要尝试一番,还迷上了动画、漫画以及周边产品。我随着他的兴趣,也颇接触了一番。回想起来,别人都是先喜欢动漫再来玩游戏,他却是反其道而行之:好比逆练九阴真经。
        后来,小罡搬出了我们祖居的二条胡同,去了东直门那里的另一个胡同。我也从初中升到了高中。我们玩的时间少了;但兴趣却没有消失。见面需要花费的时间多了,但热情也丝毫没减。原来步行2分钟,跑步1分钟就能到达对方家里,那时却需要在我回到奶奶家,并花费15分钟骑车才能达到。也正因为如此,每一次见面就更珍贵了。
        小罡买了ps,在硬件上完全领先了我。我这人那时很是贪心,别人有的玩具我要有;别人没有的玩具我也要有。想想处于不富裕家庭的我,曾经向父母提出了无数次无礼要求,甚是惭愧。不说这个。且说我到小罡家里玩了ps,心情甚是不愉快,那也是为数不多的我和他闹了便扭的情景。我第一次感到自己处于不平等的位置。
        不过这点便扭当然很快就烟消云散了:因为我也买了ps。那时我已经高二,也有16、7了吧,竟然为了这种事情在父母面前哭鼻子,说他们压制我的兴趣。在那次家庭大论战中,我成了胜利者;但付出的代价则是无数的时间和精力。当然,如果用兴趣来解释这一切的话,就不能说这些时间和精力是浪费了。总之,我和小罡又堕落在ps中。
        再后来,小罡搬出了城里,去了回龙观。老实说,看到他的大房子,我很为他欢喜。房子,房子!对于北京的穷老百姓来说,这两个字有着多么深刻和痛苦的意义。小罡终于走出了胡同,有了一个很好的安身之处,因此我很欣慰。但遗憾的是,我们的空间距离更加遥远了。见面固然是难上加难:坐车就要数个小时,再加上北京的烂交通......。不过,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保持每个假期一见。说道这里,我要特别感谢他:因为我家小,他来的话下午就得反回去;而他家大,我去的话可以住下。
        小罡考上了大学,学的是文科,一个我很想学却已经无缘涉足的领域。突然有一天,我得知了他有了女朋友的消息。其实并不意外,毕竟大家是大人了。只是觉得有些茫然,我们的人生正在匆匆向前。女朋友、毕业、工作、结婚、生孩子......然后呢?我们的青春终将逝去,我们终将踏上所有人都必须踏上的旅途。
        人对于这种不可抗拒的趋势也许会有逆反心理,因此我强烈要求自己寻找曾经的东西。
        这个寒假,我又和小罡见面了。我坐在他的电脑旁,看着他介绍自己培养的游戏人物,看着他介绍自己喜欢的网游,感觉很是幸福。那一刻,我丝毫不以爱好游戏为耻;因为我知道,是游戏联系了我们。我们在游戏中获得满足,用游戏培养了友情。坐在那里,我一点也不想玩;只想静静地听他介绍,只想体会那种热情陶醉于兴趣的气氛。
        我知道,这样的情景已经不多了。我们彼此都忙:他马上就要上班了;而我也要紧张的和一大堆公式、程序奋战。我们以后很可能还会更远的分开。我们以后也许都会成家,都会有自己的妻子孩子。这样的情景已经不会太多了。想想10年后,我们还能这样一起坐在电脑旁,谈论游戏么?他还能再给我演示他修炼的人物么?我还能再向他介绍我的”心得“么?难说。
        我只在他家呆了一天,时间很短。晚上我们好像一直聊到2点多。听着他和他女友的故事,我感到我面对的小罡还是数年前的小罡。尽管知识、社会经验大大改变了他的外在,他的内在还是那么淳朴和直率。我很庆幸我面对的人仍是我熟识的人,甚至,我很感激。前面曾经说道性格默契。我和小罡就是属于这样一类直心眼的、善良的人。
        第二天早上我向他告别:见面的机会是尽有的。固然,我的学校和他家离的很近。可惜,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安慰,使得我们的下一次的见面遥遥无期。我们奔波在各自的生活内,也许都遗忘了很多东西,只有在假期的时候才会想起。然而假期对于他来说已经是个奢望了;对于我而言也是名存实亡,我们不能再指望这个属于历史的时间。
        因此,我决定,下个月就去找他。嗯。